广西灵山县恒源木业有限公司现评项目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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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技术报告信息公示表(评价)

用人单位信息

项目名称

广西灵山县恒源木业有限公司

报告编号

GXRA-XP-2023062

委托单位

广西灵山县恒源木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灵山县工业区武利木业产业园A7

联系人

谭荔纱

项目类型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广西灵山县恒源木业有限公司位于灵山县工业区武利木业产业园A7号,成立于2011年11月。

广西灵山恒源木业有限公司和广西灵山桂通木业有限公司为两个相邻厂房,共同生产胶合板,部分工序由广西灵山桂通木业有限公司代工。

公司于2020年12月委托广西泽顺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完成职业病现状评价后,202312月委托广西瑞安安全检验有限公司对其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现场调查人员

韦金爱、刘媚

调查时间

20231218

用人单位

陪同人员

谭荔纱

现场采样、

检测人员

欧祖发、陆敢、潘泽伟、马志扬

现场采样、检测时间

2023年1226-28

用人单位

陪同人员

谭荔纱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木粉尘、噪声、高温、甲醛。

2)检测结果:岗位工人接触的木粉尘、甲醛浓度,噪声强度等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评价结论

及建议

主要评价结论:

(1)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相关规定,该项目属“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中“人造板制造”项目,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2)项目总体布局、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等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主要建议:

(1)继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根据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进行持续性的改进和完善。在运营过程中,对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运行的符合性、有效性和适合性进行检查,确保其能正确运行。

2)根据《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规定,进一步完善、更新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档案资料由专人负责保管。企业继续完善、更新的档案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清单及有关文本。

(3)明确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并设置专门账户。

(4)为接触粉尘和甲醛的作业工人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毒面具。

(5)根据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不断总结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6)每一年应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定期检测工作,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技术审查

专家组

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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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现场采样及检测证明图像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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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陪同人合影 现场检测照片


2024年7月2日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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